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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海印股份出具警示函:涉及七大信披问题

中国网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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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6月25日讯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24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采取出具警示函。
  2019年6月12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4号,以下简称54号公告),披露公司拟与许启太及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产业化运营的相关事项。
  警示函指出,海印股份存在对许启太及其研究团队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披露不准确、对今珠多糖注射液属于疫苗的披露不准确、对支付履约保证金情况的披露不准确等七大问题。
  全文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39号
  关于对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邵建明、邵建佳、陈文胜、潘尉、李峻峰、朱为绎、慕丽娜:
  2019年6月12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54号,以下简称54号公告),披露公司拟与许启太及海南今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珠公司)合作开展用于防治非洲猪瘟的今珠多糖注射液产业化运营的相关事项。经查,海印股份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许启太及其研究团队拥有相关专利技术的披露不准确
  2019年5月24日,许启太等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提交了“一种防治非洲猪瘟的药物组合物及其提取物、注射液和应用”的专利申请。截至54号公告披露日,该专利申请仅处于网上自动受理状态,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据农业农村部网站2019年6月13日披露,该部从未受理过任何针对非洲猪瘟病毒的预防治疗药物或疫苗,从未收到海南南药研究团队及相关企业用非洲猪瘟病毒开展有关药物试验研究的申请,该团队及相关企业并未按规定向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新兽药临床试验备案申请。54号公告披露“许启太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对非洲猪瘟的预防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并拥有相关专利技术”,与实际情况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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