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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行贿IPO首发被否 发审委四问申菱环境

北京商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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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发布的第60次、6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当日上会的5家企业中,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均获通过,而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菱环境”)、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泰尔科技”)首发则被否。值得一提的是,发审委对申菱环境提出四大问题,其中实控人行贿遭重点问询。
  招股书显示,申菱环境是一家以空调制冷及其相关应用领域为方向,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服务、工程安装、运营维护于一体的现代化企业。财务数据显示,2015-2017年,申菱环境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8.36亿元、8.24亿元、9.73亿元;当期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957.31万元、8837.92万元以及9008.31万元。申菱环境此次申报IPO的会计师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审委会议上对申菱环境提出四大问题。报告期内,申菱环境收入逐年增长,毛利率较为平稳。对此,发审委要求公司对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与华为公司的合作历史及背景,对华为公司销售的毛利率较同类产品其他客户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华为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与华为公司的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工业空调毛利率较低、特种空调与公建机商用空调毛利率稍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差异等。
  申菱环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崔颖琦,崔玮贤、崔梓华、崔宝瑜系崔颖琦之子女,众贤投资、众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崔玮贤、崔梓华。崔玮贤、崔梓华、崔宝瑜、众贤投资及众承投资为崔颖琦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崔颖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8万股,占比30.6%,并通过申菱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6万股,占比10.2%,崔颖琦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0.80%股份。崔梓华作为众承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的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为12.9%;崔玮贤作为众贤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的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为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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