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证券要闻

|证券要闻

上交所公布首轮问询回复 券商信披与定价能力遇考

第一财经日报 佚名

|
  3月18日开门迎客、22日受理首批申请、29日发出首轮问询,到4月23日3家企业向上交所提交首轮问询回复,科创板跑步前进,距离开板交易的日子也越来越近。
  与此同时,相关配套规则正在按急用先行的节奏陆续推出。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向部分券商下发《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自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对券商定价配售、私募打新门槛等作出详细规范。
  多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科创板高产业门槛已经对保荐机构和投资者的学科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与主板及创业板相比,科创板对券商定价能力的要求更高。比如,要求承销商撰写投资价值报告,这对券商将是个不小的挑战。
  回复问询新要求
  4月23日下午,3家企业率先提交了首轮问询回复。相关企业和中介机构对问询的问题比较重视,都一一做了对照和回应,形成了独立的可公开的信息披露文件,对招股说明书同步做了相应补充、删改、调整;保荐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也按照要求,出具了专项报告。上交所表示,将抓紧时间对提交和披露的回复进行审核,着重关注回复的针对性、准确性、充分性。之后会启动第二轮问询。
  不过,在问询答复中,也不乏“答非所问”的情况。对此,在收到3家企业回复之后,交易所对后续还未提交回复的企业,提出了三大新要求。
  一是要求“予以针对性回复”。问询回复应当围绕问询问题,有的放矢,提高针对性,避免答非所问或者避重就轻,防止“挤牙膏式”或“闯关式”的信息披露。
  上交所称,发行人及保荐人要结合回复内容,全面梳理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查漏补缺、删减冗余、消除矛盾之处、删除宣传用语,增强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