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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大事】完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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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法律层面破解难点痛点堵点,必定会加快完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让产粮大县能一心一意发展粮食生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产粮大县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主力军,是国家商品粮的主要供给者。在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中,有关部门在全国部署了720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带动重点粮食品种和产能提升任务有效落实。但产粮大县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困难,支持粮食生产发展的能力有限,普遍存在农业设施老化、粮食生产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和粮食生产后劲不足等问题。应加快完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实现粮食增产与经济发展双赢。

  

  产粮大县为了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承担了发展经济的机会成本,将土地、劳动力资源投入粮食生产,无法参与经济效益更高的种植经济化、产业工业化、土地资本化等方面的发展,再加上粮食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税收贡献小,导致产粮大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形成“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发展困境,社会经济文化事业发展欠账太多。这个问题不解决,会挫伤产粮大县重农抓粮的积极性,影响粮食生产保供大局。

  

  为了缓解产粮大县的财政压力,促进产粮大县发展粮食生产,我国不断完善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纵向上,强化对产粮大县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奖补力度,重点项目向产粮大县倾斜,保障产粮大县重农抓粮得实惠、有发展。针对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薄弱问题,我国启动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下沉,解决种粮农民在公共服务方面的急难愁盼。今年,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5个粮食调出量大的主产省份开展试点,然后再逐步推开,力争到2030年基本覆盖全国产粮大县。横向上,积极探索产销区省际横向补偿机制,有关部门正研究具体实施办法,由主销区给予主产区一定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产业、人才、技术服务等协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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