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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职业索赔人”及其行为应受到法律规范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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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记者 韩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呼吁遏制“职业索赔人”行为的建议引起了关注。对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呼吁规范“职业索赔人”及其行为。

  

  文章称,“职业索赔人”是专门购买、消费问题商品和服务,并利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向商家索赔的职业人群。“职业索赔行为”是个人或组织长期利用其发现的问题商品和服务,利用惩罚性赔偿制度,通过协商、曝光、投诉、举报、诉讼等手段向商家索取高额赔偿的行为。

  

  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最新调查显示,2023年11家连锁零售、餐饮企业,以及1家前置仓线上平台、2家外卖平台,共监测到2.4万个“职业索赔人”用户发起了73万件索赔投诉。其中,以食品安全或食品质量为由的恶意投诉为22万起,赔付金额超7000万元。

  

  文章强调,打着“打假”的旗号滥用消费者权利、滥用行政和司法资源、滥用媒体宣传公权的“职业索赔人”行为,已经超出了消费者维权的范畴,更超出了法治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初衷。社会各界对规范这一群体行为的呼声日益高涨。

  

  文章指出,在消费维权领域,中国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对“职业索赔人”行为曾表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才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职业索赔行为不同于职业打假,已经不再拘泥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以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索赔,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商品包装、商品标识、标签、广告宣传语等非商品功能性、非实质性瑕疵,以威胁、恐吓、胁迫等非法手段进行非法牟利的行为。其索赔事由缺乏权利基础,超出了法律允许的权益诉求,并逐渐呈现出链条化、团队化、网络黑灰产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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