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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鸡爪 江西抚州一家“老邻舍”餐饮店被罚12万元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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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月14日 据江西电视台《都市现场》报道,因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鸡爪,江西抚州一家“老邻舍”餐饮店被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处罚12万元。
   
  《都市现场》报道截图
  据报道,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地餐饮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的情况进行了摸查。经过执法人员的仔细查看,凤爪外包装标示产地为美国,经销商是位于美国阿肯色州斯卑林达市的泰森食品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告诉媒体记者,目前的要求是进口的冷链食品一律停止经营,并且它没有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 。这家“老邻舍”餐饮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总共是进口了12包,一包10斤。已经销售了100斤,剩下的两包是20斤。现场,执法人员依法封存了剩余的20斤进口凤爪,并将对餐饮店违法违规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给予12万元的处罚。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餐饮企业因违规采购冷链产品被处罚。
  2020年12月,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7家华莱士连锁餐饮店因违规采购销售冷冻冷藏肉品,被查封调查、停业整顿,华莱士汉堡相关门店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2021年1月4日,据东南早报消息,泉州市丰泽区旺巴蜀小郡肝小吃店、厦门美岁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南益分店、丰泽区君和餐饮店等3家企业因违规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被立案查处。
  1月11日,据商洛新闻网消息,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九田家烤肉料理餐饮店未按疫情防控规定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且不按期整改被处罚。
  1月5日,商务部在《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中强调,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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