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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业绩、未及时披露信息 中建投信托被罚45万元

北京商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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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公布了一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建投信托因“未按监管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推介信托计划时存在对公司过去的经营业绩作夸大介绍的情况”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罚款45万元。
  行政处罚依据为《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第五十条、《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9年第1号)第四十八条。
  公开资料显示,中建投信托始创于1979年,总部位于杭州,前身为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投”),是国内最早经营信托投资业务的公司之一。2007年4月,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投”)收购浙江国投的全部股权;同年11月,更名为“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6月,该公司更名为“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亿元。截至2019年末,中建投信托总资产104亿元,净资产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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