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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停用“国酒”商标 为转移视线的公关事件

北京商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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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见!茅台的“国酒”时代
  关于“国酒茅台”商标的纠葛终于要画上句号了。6月12日,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在企业品牌活动上宣布,“国酒茅台”商标将于6月30日前停用。从最初的茅台与其他酒企互不相让,到茅台发布撤销起诉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并致歉的声明,再到今天直言放弃“国酒茅台”商标,在业界看来,这场延续十几年的“国酒茅台”商标大戏,也直接体现了茅台营销策略的变迁。
  停用“国酒”商标
  在12日举行的云上丹寨健康体验之旅暨产品招商会上,李保芳对外宣告“国酒茅台”商标在月底前停用的消息,并表示目前已聘请专业公司对新的商标及产品宣传方案进行策划。北京商报记者致电茅台集团相关负责人后获悉,这次仅仅是一个对外宣布,事实上,从2018年10月起,茅台便没有再使用过“国酒茅台”商标。
  2018年8月13日,茅台发布声明,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对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起诉,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相关方表示歉意。也正是在这则声明中,茅台提出尊重并接受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决定。并将递交诉讼申请的行为解释为“因内部工作衔接问题而递交”。
  而在这则声明中致歉的对象,除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外,所表述的“各相关方”,业界解读认为,系此前被茅台在起诉书中列为“第三方”的五粮液、剑南春、汾酒等多家业内知名酒企及机构。
  同2018年茅台公开致歉时相似,本次茅台停用“国酒茅台”商标的消息发出后,不少业界人士持积极的态度。白酒营销专家蔡学飞表示,茅台此次放出如此具体的停用时间表,能够看到,茅台在经历了反腐、清理经销商等动作之后,下一步应该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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