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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鼓励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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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对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的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的总体支持政策,提出了工作举措。

  

  “此举是为了更好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铁路运输需求、积极鼓励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管司司长王忠刚表示。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25.6%。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出口量激增,对铁路运输提出了迫切要求。铁路作为大运量、高效率、低排放的运输方式,积极参与新能源商品汽车运输,将有效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作用和铁路运输绿色低碳优势的充分发挥,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与传统汽车相比,新能源汽车最大的特点是拥有大容量电池,这对铁路运输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王忠刚表示,《意见》在总结分析国际国内相关行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和铁路运输实际,明确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

  

  安全发展是交通运输的生命线。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不按危险货物管理,但并不能忽视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意见》强调,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托运人应提供新能源商品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意见》还明确了电池荷电状态保持在合理区间、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油箱处于正常状态、托运新能源商品汽车时不应夹带备用电池和其他电池等,确保铁路运输新能源汽车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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