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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老人生活能力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标准颁布 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等部门合力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中国经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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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记者佟明彪 苏兰)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市场监管总局近日批准发布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42195-2022),为科学划分老年人能力等级、精准提供养老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市场监管总局18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解读。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老年人能力评估,是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老年人个体的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进行的分析评价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全社会的老龄化程度逐步加深。截至2021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总人口的18.9%。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此次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由民政部提出,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是在总结2013年版民政行业标准前期实践经验,广泛借鉴相关领域作法的基础上,适应养老服务行业发展需要编制而成的。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指出,老年人能力评估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养老服务中一项非常基础性的工作,对提升养老服务工作的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据悉,此次标准中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包括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等4个方面;二级指标包括进食、穿脱衣物、平地行走、上下楼梯、记忆、理解能力、视力、听力、社会交往能力等26个方面。标准将老年人能力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5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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