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商业要闻

|商业要闻

递延缴税+低税率 税收优惠提升养老“含金量”

经济日报 佚名

|
  

  税收优惠提升养老“含金量”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的参加流程、信息报送和管理、资金账户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何“含金量”?居民如何享受红利?

  

  明确“递延缴税+低税率”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待达到条件后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的吸引力何在?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个人养老金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的是“免—免—征”(EET)模式,也就是缴费环节、资金运用环节免税,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税。专家表示,这是国际上常用的一种模式,实质上是实施递延纳税优惠,相当于当期可用于投资的本金增加了,促进积累更多的投资收益。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的“含金量”如何体现?简而言之,就是“递延缴税+低税率”。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