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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扶贫点燃脱贫攻坚“内引擎” 两年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近5000亿

长江商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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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消费扶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的重要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产业扶贫持续稳定发展、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引擎。作为一项创新性政策举措,其显著成效已经在脱贫攻坚伟大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聚焦疫情灾情对农产品销售带来的不利影响,聚焦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密集出台政策举措,拿出真招实招硬招,推动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精准对接,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力量协同发力,消费扶贫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日前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透露,今年前10个月,累计直接采购或帮助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已超过3300亿元,是2019年全年规模的两倍。接下来,我国将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相关帮扶政策优化升级的具体建议。
  消费扶贫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消费扶贫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
  2018年底,我国全面启动消费扶贫工作。数据显示,在消费扶贫助力下,2019年,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4163元,比上年增长7.1%,增速加快2.7个百分点。2020年上半年,即便在疫情的影响下,贫困地区的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也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9%,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今年受疫情影响,湖北省农产品一度出现了滞销问题,中央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对湖北的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支持湖北的农产品销售。湖北省发改委主任程用文介绍,初步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中央部门和单位直接采购湖北农产品超过了16亿元,帮助销售170亿元。在消费扶贫推动下,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由一季度负增长39.2%,回升到前三季度负增长10.4%,大幅度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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