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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材浩源水泥敷衍整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人民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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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9月24日电(记者 余璐)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9月8日至1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建材集团齐齐哈尔市浩源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源水泥”)进行现场督察。督察发现,浩源水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淡薄,在监管部门多次督办的情况下,仍然敷衍整改,甚至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
  督察组表示,浩源水泥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长期超标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安装和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6月,齐齐哈尔市更是明确要求浩源水泥实施水泥窑低氮燃烧和脱硝技术改造。但浩源水泥长期逃避环保主体责任,对污染治理要求消极应对,直至 2019年4月才安装投运脱硝设施,2020年4月完成窑尾袋式除尘改造,导致期间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长期超标。2019年6月,浩源水泥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2.8倍,氮氧化物超标1.78倍,被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处罚50万元;9月,颗粒物排放浓度超标3.55倍,被齐齐哈尔市生态环境局处罚80万元。此次督察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虽然达标,但厂区内仍有大量原料露天堆存,扬尘和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
  工业废渣随意堆存,治废企业沦为污染源头。浩源水泥电石渣长期违规堆存。2019年4月和6月,齐齐哈尔市两次向浩源公司下发“回头看”督察整改通知,要求浩源水泥落实污染治理责任,对电石渣违规堆存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然而此次督察发现,虽然浩源水泥已开展一些整改工作,建成两座电石渣堆棚,但仍有大量电石渣露天堆放,电石渣转运过程中,随意抛洒扬散。督察组对厂区电石渣堆场旁水坑取样监测,结果显示pH值12.4,为强碱性污水。浩源水泥作为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治废企业,却沦为问题严重的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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