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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四项违规 深交所给予*ST东南纪律处分

证券市场红周刊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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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18日*ST东南股价出现涨停,报收1.95元,不过在盘后,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及致歉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经查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对外提供担保;原控股股东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相关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水寿,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时任财务总监俞国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剑鹏,时任董事赵不敏、席日兰,监事钱苏凯,时任监事冯叶飞、史武军,副总经理王业安,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王陈,时任副总经理彭莉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记者还发现,*ST东南此前还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如果最终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5月10日上午收盘时持有*ST东南,并在2019年5月10日下午开盘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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