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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ST高升拟被处罚

证券市场红周刊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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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升控股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8年9月2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就在时间过去一年多以后,该事件又有了最新进展。
  记者从*ST高升2019年10月17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看到:2019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鄂处罚字[2019]5号)。经查明,髙升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有: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高升控股未按规定披露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高升控股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为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
  虽然目前*ST高升收到的还只是《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是在2018年9月28日前买入,并在2018年9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造成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均可发起索赔,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针对*ST高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湖北监管局拟决定:一、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二、对韦振宇给予警告,并处以九十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三十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六十万元;三、对李耀、张一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四、对孙鹏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的罚款; 五、对董红、许磊、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董炫辰、姚远、翁远、左风、张驰、蒲炜、唐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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