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商业要闻

|商业要闻

存实质性障碍 ST冠福终止股权转让

证券市场红周刊 佚名

|
  ST冠福近期股价走势比较平淡,但围绕公司的话题依旧不断,此前福建同孚实业私募债项目出现到期未兑付的事件,最终与各方达成了和解,而近日又有终止股权转让协议的情况出现。
  记者从公司8月16日的公告中看到:在2018年8月29日,ST冠福控股股东林氏家族与诺鱼科技签署了《股份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383,716,723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14.57%)转让给诺鱼科技。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林福椿先生、林文昌先生、林文洪先生、林文智先生、闻舟(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决定终止向深圳诺鱼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股份事项。
  对于协议终止的原因,公司在公告中解释称,鉴于筹划股权转让事项期间,因公司控股股东林氏家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形,以及其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诸多因素,向诺鱼科技转让公司股份已造成实质性障碍,公司控股股东林氏家族决定终止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由此可见,造成协议终止的原因,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有关,虽然目前具体的违法违规情况还没有最终结论,但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于2019年1月20日(周日)持有ST冠福,并在2019年1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您只需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终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