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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刚刚4家公司宣告退市,逾40万股东踩雷,还有这类公司存在风险

中金在线微信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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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两市共有4家上市公司被终止上市。当日晚间,上交所对*ST海润和*ST上普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深交所也作出*ST华泽*ST众和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沪深交易所表示,对上述公司的终止上市决定,再次向市场表明了交易所切实担起退市主体责任、严把退市出口关、坚持“有一家退一家”的监管态度。沪深两市退市工作的法治化、市场化、常态化进程取得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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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罕见!一天内4家公司退市
  对比4家公司,各自退市触发情形并不一样。
  具体起来看,*ST海润(600401)触及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三项强制退市标准;*ST华泽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ST众和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为负值、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ST上普则是由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决定其股票主动终止上市。
  资料显示,*ST海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股票自2018年5月29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2019年4月30日,*ST海润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14.3.1条第(一)项规定的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三种应予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ST上普(600680)因连续三年亏损,公司A股、B股股票于2018年5月29日起暂停上市。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主动退市议案。决议显示,全体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98.71%赞成,全体出席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89.18%赞成,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和14.4.2条关于主动终止上市的规定。
  *ST华泽(000693)因 2015 年度、2016 年度和 2017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18年7月13 日起暂停上市。其后,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即2019年4月30日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2018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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