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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你安心生娃,刚刚,又一大招来袭!

中金在线微信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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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你正感叹工作与养娃不能兼顾,也许你正担心生娃后如何重返职场……
  现在,这些问题国家都替你想到了。
  为了促进解决“幼有所育”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除了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还加大了社区和机构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
  此外,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使婴幼儿照护服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大增。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于学军介绍了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有关情况。
  目前,我国有3岁以下婴幼儿(0岁、1岁、2岁,三个年龄组的婴幼儿,不含3岁)的人数在5000万左右。
  原国家卫计委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显示,0~3岁婴幼儿在中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4%,远低于经合组织国家的平均入托率34%。
  这也与我国未满3岁的托幼服务严重缺乏有关。从需求上来看,卫健委的调查显示,城市35.8%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存在托育需求,无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达43.1%。
  当前多数幼儿园仅接收3岁以上的幼儿,产妇产假结束后,离幼儿入园也还有长达两年半左右的时间。专业的托幼服务是解决家长后顾之忧的重要手段之一。而这将逐渐成为现实。
  今后,地方要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范围内。
  意见提出,地方各级要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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