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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商家“二选一” 饿了么上“黑榜”

中国网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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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3月23日讯(记者里豫 邓玉蕊)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12315指挥中心发布了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12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外卖平台饿了么上榜。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日发布的案例显示,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利用技术等手段,实施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
  据介绍,2019年5月5日,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进行检查。经查,自2018年上半年始,当事人通过降低服务费、降低配送费等方式,要求商家只能选择“饿了么”一个平台进行网络销售,已经在“饿了么”平台上线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对已在其他平台上线的,当事人则要求其必须关闭其它平台方可上线“饿了么”平台;对已在“饿了么”平台上线,又同时在其它平台上线的部分商家,当事人则采取技术手段缩小在线配送范围、提高服务费、提高配送价、提高起送价等方式,要求商家必须选择“饿了么”平台。对个别不配合的商家,当事人在无充分事实认定的情况下以商家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为由,擅自将商家强制下线。
  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饿了么利用技术等手段限制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2019年9月10日,天长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10万元。:
  发布同时指出,饿了么利用技术等手段,限制商家“二选一”站队。当事人的行为不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的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平台企业应该通过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来进行良性竞争,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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