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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持续发力农村综合性改革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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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发文明确,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3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并启动新的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以下简称“试点”)。试点背景是什么,有哪些重点任务,各地该如何抓好落实?经济日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为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财政部于2017年启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农村综合性改革不是某一项或某个领域的农村改革,而是通过综合集成政策措施,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出台的各项改革政策,有效释放政策的综合效应,推动农村改革向纵深发展。”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农村财经研究会秘书长申学锋介绍。

  

  2017年,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率先开展试点。2021年,在总结前期试点成效和经验基础上,在北京、河北、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深圳、广西、四川、云南、甘肃18个省份或地市继续开展试点。根据财政部去年5月公布的2022年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试点地区包括北京通州区、河北南皮县、山西介休市等13个县(市、区)。

  

  “农村综合性改革对于稳固‘三农’这个‘基本盘’和‘压舱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全局具有重要意义。”申学锋表示,乡村振兴战略内容丰富、任务艰巨,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农村综合性改革就是一个重要抓手。

  

  今年试点的重点任务聚焦在富民乡村产业发展、数字乡村发展、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治理四大机制创新上。比如,在乡村产业发展方面,试点要求着力创新更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同时,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积极发展低碳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农事体验、农旅融合。在数字乡村发展方面,要求着眼解决实际问题,拓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北斗终端、多光谱、人工智能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科技产品深度融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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