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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内鬼”骗取客户资金 银行内控“短板”如何补齐?

北京商报 宋亦桐 李海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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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现银行内部员工因骗取客户资金被罚。1月13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家国有大行支行、农商行内部员工因骗取客户贷款资金,被禁止从业、罚款甚至受到刑事处罚。在分析人士看来,银行内部员工骗取客户资金的案件频发反映出内控合规的执行层面依然存在漏洞,银行一方面要加强员工轮岗制的执行和随机检查力度,另一方面要增强科技可控手段,引入AI智能监督等机制。
  银行屡现员工骗取客户资金被罚
  存贷款业务作为立业的基础,银行通常会设立严密的内控机制进行管理,以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不过,近期,仍有不少银行员工因骗取客户资金被处罚。
  1月12日,吉林银保监局披露罚单显示,某国有大行长春九台支行冷福光、王文会因任职期间进行诈骗,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而该行行长也因对本机构员工管理不到位负直接责任被予以警告。
  除终身禁业外,北京商报记者1月13日梳理裁判文书网发现,冷福光、王文会一审判决已分别被处以13年和12年有期徒刑。
  根据判决书,冷福光在2017年11月-2018年10月担任某国有大行长春九台支行沐石河分理处主任期间,先后以“给贷款升级”“帮助农民还贷款需要资金周转”“单位用钱需要帮忙周转”等虚假理由,共骗取客户贷款共计564.9万元。而王文会在担任上述国有大行长春九台支行放牛沟分理处客户经理期间,于2015-2018年,在银行未授权的情况下,虚构为贷款人代收、代还贷款的事实,隐瞒将钱款私自使用的真相,多次从贷款人手中骗取用于偿还贷款的本金及利息,合计约367.69万元,导致贷款无法追回,贷款人因未按期偿还贷款被银行列入征信黑名单。
  在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看来,银行员工骗取客户资金近年来频频发生,主要还是由于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传统防范方式针对性不强,而且由于客户方面也存在各种疏忽,所以过去司法上主要是对违法员工进行刑事判决,而对银行的民事诉讼往往成功率不高。但是近年来司法审判趋势有一定的变化,更倾向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如果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不力导致有员工违法违规使用公章、办公场所非法开展业务进而给客户造成一定的损失,司法上支持金融消费者向商业银行追索,银行方甚至面临100%赔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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