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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提振消费30条 鼓励各地发放普惠性消费券

中国新闻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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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就扩大零售餐饮消费、释放大宗消费潜力、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消费、推动数字消费扩张、实施消费扶贫行动等方面制定了30条相关措施。其中提到,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主要面向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消费。
  具体措施如下:
  一、扩大零售餐饮消费
  (一)鼓励各地向普通居民发放普惠性消费券,向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发放购物券,主要面向餐饮、零售、百货、文化、旅游等行业消费。(责任单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二)举办“六月欢购节”活动,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在六月份开展促销让利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三)举办“荆楚之夜”夜经济主题消费季活动,在全省开展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等特色夜经济消费。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文旅厅)
  (四)支持中国食品博览会做大做强。支持武汉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筹办首届湖北消费博览会,展示优质实物消费、服务消费,推介消费新模式新业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武汉市人民政府)
  (五)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省开办首个店铺、举办首个展销、创办首个平台、首次发布或同步发布上市新品,省内主流媒体予以免费宣传。(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湖北广播电视台)
  (六)加快全省主要城市市内及空港免税店落地。在免税店设立国产商品区,销售推介省内品牌产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武汉海关、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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