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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文: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全面推开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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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事项作出具体部署和规范。
  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何意义?划转国有股权获取的收益应如何管理和使用?就相关热点问题,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
  明确中央和地方实施时间表
  《通知》明确,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其中: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的印发,有利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划转政策落到实处;有利于加快划转进程,进一步增强社保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明确各方职责,为政策实施保驾护航;有利于增强划转的可操作性,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划转工作。
  “国有股权划转充分体现代际公平和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同时有利于减税降费政策的顺利实施,也有利于促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优化。”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表示,此次在成功试点基础上提出全面划转的时间安排以及具体工作规范,加大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相信政策将平稳有序实现既定目标。
  明确股权划出划入双方义务
  除明确时间要求,《通知》还规定了股权划出划入双方的义务、划转责任主体要求等内容。《通知》规定,国有股东应做好相关企业股权划出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承接主体应扎实做好企业股权接收工作,保证接收股权的集中持有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监督。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统一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或委托一家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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