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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改革解读精选:利率市场化的进步,中小行的考验,优质小微企业受益

第一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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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7日,央行宣布全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将于8月20日(周二)首次发布。往后每月20日上午9:30,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都会根据18家银行的报价,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出LPR并公布。按照央行要求,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贷款利率定价的隐性下限。
  1、新LPR“新”在哪里?
  与原有的LPR相比,新的LPR在报价方式、期限品种、报价行、报价频率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从原有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进行报价,改为各报价行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是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报价,市场化、灵活性特征更加明显;
  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为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
  在原有10家全国性报价行的基础上,新增民生、花旗、上海农商、微众、网商等8家城农商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提升报价的代表性;
  由原来的每日报价改为每月报价一次,提高报价行的重视程度。
  2、LPR改革目的是什么?
  央行表示,目前,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仍然存在,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个别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阻碍,是市场利率下行明显但实体经济感受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和完善LPR形成机制,主要是为了发挥好LPR对贷款利率的引导作用,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提高利率传导效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3、如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路径?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原司长盛松成表示,LPR采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定价方式后,由LPR引导贷款利率,传导路径由原先的“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转变为“货币政策利率-LPR-贷款利率”,增加了货币政策利率直接影响贷款利率的渠道,有助于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的传导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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