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国内财经

|国内财经

物权编草案二审:宅地70年产权续期是否缴费仍无定论

第一财经 佚名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民法典物权编草案提请二审,关于住宅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问题,与去年8月的初次审议稿相比,草案二审稿未作文字修改。
  物权编草案第152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007年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与之对比,物权编草案增加了“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句话。
  物权编草案这种表述一度引起外界对于宅地70年产权续期将收费的担忧。在二审期间,虽然草案二审稿未对相关条文进行修改,但宅地续期问题还是成为与会人员的一个讨论焦点。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方案
  在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说,建议完善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到期规定。建议删除草案第152条第1款和第2款中“行政法规”的表述,考虑到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缴费问题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也涉及国家财税收支,影响广泛深远,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而不是行政法规。
  “目前现行法律和法规中还没有相关规定。下一步在立法过程中要补上这个空白。我认为首先要有一个方案,然后再根据这个方案考虑在哪一部法律中进行规定。”王东明说。
  王东明表示,2016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第十个问题就是解决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续期的问题,明确要求要作出法律安排,后期在贯彻这个文件中,明确由国务院先拿出方案。建议推动有关方面尽快拿出这个方案,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手续办理,续期费用的标准、缴纳和减免办法等,这样以便于在立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