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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建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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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并把“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和“推动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现阶段,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四化”同步、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发展路径大体经历了从城乡分治到城乡统筹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遵循现代化发展规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与时俱进部署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既是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反映出我国城乡关系的深刻变化。

  

  城镇化既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又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城镇化的正确方向是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基本原则,提高城镇化建设质量。2023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6.16%,但新型城镇化依然有很大发展空间、提升空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水平还有待提升。城镇建设规模持续扩大,但城镇体系和功能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需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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