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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府奖励评价体系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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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不少企业收到了来自地方政府的“年终奖”:有的地方召开大会,企业代表披红挂花上台领奖;有的地方印发文件,对企业分门别类予以表彰;还有不少地方拿出真金白银,给贡献突出的企业“发红包”。

  

  从各地获奖企业名单看,企业规模有大有小,税收贡献有高有低,吸纳就业有多有少。由此可见,地方政府给企业发“年终奖”,评价标准日益多元和精准精细,纳税贡献不再是唯一标准。对于企业而言,即使是中小企业,如果能在挂牌上市、进规进限等方面成长较快,也有获奖机会;对于地方而言,如果企业在自主创新、产业转型、项目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政府也不吝重奖。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都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择优奖励,正是对这一精神的体现。通过表彰奖励,既可给企业加油鼓劲,也可为地方积蓄动能。企业奖励员工,要看KPI(关键绩效指标);政府奖励企业,也有评价标准。虽然各地具体细化指标不尽相同,但总体来看,主要体现在这几点:

  

  既看体量,也看质量。政府出钱给企业“发红包”并不新鲜,但过去有一个时期,获奖企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大块头”,很多都是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作出突出贡献的重点龙头企业,这类企业获奖无可厚非。近些年,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一些虽然体量不大但成长性较好、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企业,越来越多地被纳入获奖名单,折射出各地对高质量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的高度重视。

  

  既看总量,也看增量。近日,甘肃省公布119户2023年度全省工业经济稳增长突出贡献企业,除中央在甘企业、省属企业外,地方企业有62户,占到半数以上,且其中大部分为民营企业。单从体量看,入选的很多企业并不占优势,但是在过去一年取得了较好的增长业绩。正是这一家家企业的增量,聚成了甘肃省去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6%的亮眼成绩单。奖励这些企业,体现出地方更加注重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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