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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安置去化效果如何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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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月份,《广州市房票安置实施方案》审议通过,广州市成为首个推行“房票安置”的一线城市。据中指研究院监测统计,2023年以来,已有河南洛阳、广东佛山、四川南充及达州、江苏东台、浙江义乌等超50城推出房票安置政策。房票如何使用?与传统征收补偿方式相比有何区别?其他城市是否会跟进?
  各地政策不同
  房票,通常指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人购置房屋的结算凭证。即在被征收人与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后,将被征收人可获得的权益转换成一张可用于购置房屋的票据。可以说,房票安置是在实物安置补偿、货币直接补偿基础上新增的一种补偿方式。
  各地房票政策不尽相同。比如,江苏东台加大征迁房票补贴力度,按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800元奖励。浙江义乌鼓励集聚建设安置对象将其高层公寓权益面积置换成房票,使用房票的安置对象将在原集聚建设政策15%的补助基础上,再按集聚建设房票面值给予20%的政策性激励补贴,这意味着将原本的实物安置面积置换成房票,再拿房票去市场上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以获得更多补贴。
  房票政策成为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新政。“常山发布”微信公众号2月5日发布的房地产新政显示,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将“优化生育购房补贴”,对于生育3孩的家庭,现城区人均居住面积小于30平方米的,在常山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一次性发放房票20万元;满足以上条件且已申领农民“集聚券”的家庭,发放房票再增加10万元。
  2023年4月,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推出优化生育政策13条,其中提到,对无房户或现自有房(商品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3孩家庭,购买商品房时一次性发放30万元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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