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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评论:专项债券不能“一拨了之”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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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不少省份完成提前批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专项债券发行紧锣密鼓推进,要真正有效发挥扩投资、稳增长作用,必须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作为加大支出力度的重要举措,新增专项债务限额3.8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500亿元。统计显示,前4个月,各地已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券超1.5万亿元,推动一大批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建设实施。比如,四川推动成达万高铁、西渝高铁等在建项目加快实施,康定跑马山景区震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达州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等新项目开工建设。随着全年新增债务限额的下达,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全面展开,进一步发挥拉动有效投资作用,助力恢复和扩大需求。

  

  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有一系列环节流程,前期有项目储备和审核,然后是债券发行、资金拨付和支出等。面对经济恢复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正抓紧把筹集的资金投向各个重点领域项目,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带动有效投资。应该注意的是,进度重要,质量和绩效更重要,否则容易欲速则不达。各地要及时把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防止资金闲置,不能“以拨代支”人为调整预算执行进度,造成支付进度虚高,或者“一拨了之”放松对资金和项目的管理。

  

  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专项债券需要以项目的收益进行还本付息,项目质量对债券持续运行至关重要。要扩大有效投资,但切忌盲目扩大投资。确定专项债券项目要充分考虑合规性、成熟度、融资收益平衡等因素,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项目支出。没有合规、优质的项目,就不应该强行上马,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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