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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养老社区”要量力而行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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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对接养老社区服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开展养老社区业务划定门槛和负面清单,首次在净资产、综合偿付充足率、公司治理评估结果等方面对“保险+养老社区业务”提出监管要求。

  

  “候鸟式旅居”“医养融合”……如此潇洒自由的老年生活理想图景,正逐渐以“保险+养老社区业务”的模式照进现实。保险养老社区是由保险机构投资并具有实际控制权,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建立起来的集居住、养老和护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社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对接养老社区服务业务,则是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向购买相关产品累计缴纳保费达到一定金额的投保人,提供入住养老社区权益等增值服务的业务。目前,国内对接养老社区的保险产品主要是年金保险和终身寿险。

  

  保险公司布局养老社区具有先天优势。养老社区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资金流动性弱,而保险资金的特征是负债久期长、体量大、稳定性强,契合养老产业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支持养老社区获得规模效应和维持长期运营。尽管如此,保险公司要想应对好前期投入大、回收成本慢的问题也绝不轻松。同时,在重资产模式下,保险公司买地自建养老社区,集投资商、开发商、运营商三个角色于一体,风险的堆积难以避免。因此,如何控制和隔离风险,守住养老社区的安全底线、守护好被保险人的晚年生活,应成为监管层和保险行业聚焦的工作。

  

  保险公司开展“保险+养老社区业务”,要立足主业、回归本源。保险公司通过发展养老社区,将虚拟的保险产品与实体的养老产业相结合,向上衔接养老、医疗、护理保险等产品,向下带动老年大学、老年旅游等产业,能够延长产业链、获取附加值。如此多的运营环节、如此大的行业跨度,都对保险公司运营能力提出很高要求。为此,监管层已提要求,保险公司通过投资建设方式运营养老社区的,应当以设立专业养老子公司的形式提供养老服务。“保险的回归保险,养老的专注于养老”,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更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提升养老社区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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