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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失业保险金跑冒滴漏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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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失业保险不断扩大保障范围,最大化做到参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全面推广降费率“直兑直达”,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简化了申领手续,优化了申领服务。然而,有人却借机动起了“歪心思”。

  

  最近,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原因是被告人明知相关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仍然通过虚构劳动用工关系,开具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到期的证明等方式,为他人非法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中牟利。

  

  尽管申请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变得容易便捷了,但是制度的“篱笆”还应扎得再紧一些。按照规定,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果参保人申请的是失业补助金,还有其他申请条件。由此可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合法合规。然而,如果到网络上搜索“失业保险怎么申请”,跳出来的网页常常不是正规的申办流程指南,而是“失业金代领,不符合条件也可申请”等广告页面。加入对方微信号,就有“客服”支招如何提供虚假证明冒领、多领失业金。

  

  这样的“生财之道”影响恶劣,势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失业保险金是一笔“救急钱”,能帮助失业人员渡过暂时的难关,促进其再就业。如果依靠不当手段取得不义之财,侵害的是所有参保人的正当权益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对冒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来说,不仅要“应退尽退”,还要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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