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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评论:黑土地保护要突出用养结合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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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全球唯一在国家层面专门针对黑土地实施的立法保护。这部法律吹响了黑土地保护的法治号角,在我国耕地保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贡献,也启示我们思考应如何更好保护耕地。
  世界有四大黑土区,占陆地面积不到7%,都是大粮仓。在四大黑土区中,我国东北黑土区开垦最晚,但肩负的责任最重。东北黑土区耕地面积约2.78亿亩,粮食产量占全国的四分之一,调出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是最大的商品粮基地。虽然一年只能种一季,但肥沃的黑土地改变了延续千年的粮食生产流通格局。其开垦使得北方在粮食格局中的地位稳定超过南方,全国从南粮北运变为北粮南运。
  黑土地分布在东北,却养活了每个中国人。但是,黑土地境况也颇令人揪心。由于长年高强度开发利用,加之风蚀水蚀、人为破坏等,黑土不断变瘦、变薄、变硬,肥力在下降,对粮食安全构成威胁。科学研究表明,形成1厘米黑土层需要几百年,东北黑土层整体形成经历了上万年,尽管大规模开发利用只有200年,但其近年来却以年均几毫米到1厘米左右的速度减少。可以说,保护黑土地迫在眉睫。
  近年来,中央有两次用大熊猫来比喻耕地保护。一是“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指耕地整体如大熊猫一样宝贵;二是“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专指黑土地尤其珍惜。从另一个角度看,前者侧重说的是数量,针对的是人多地少的国情;后者侧重说的是质量,针对的是黑土地质量退化问题。当然,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是有机统一的,都是“藏粮于地”战略的具体要求,也是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由此来看,黑土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这两个“国之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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