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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资产配置渠道再拓宽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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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跨境理财通”进入实际操作阶段。9月10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在业内专家看来,“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开展,是我国金融市场推动双向开放、互联互通的重大举措,也是重点区域金融创新开放“先行先试”的具体体现,可为高水平金融开放积累更多经验。
  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跨境理财通’业务包含‘北向通’和‘南向通’,南北向同时开放。该业务重磅推出不仅有利于大湾区居民更加灵活地配置家庭资产,也有利于三地金融机构扩容业务、深化合作,推动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和各项机制有序进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研究员王巍表示。
  王巍告诉记者,对比5月份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实施细则》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删除了内地银行需具备3年以上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经验,意味着试点银行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同业竞争有所加剧;二是明确了内地银行可与多家港澳银行合作,拓宽了联动与合作渠道;三是进一步明确“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由非保本净值化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调整为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除外)。
  在业内专家看来,“跨境理财通”的落地将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通过不断丰富投资产品类别和投资渠道,实现财富管理客群的扩容,以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逐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范围。“目前处于中国金融开放的关键窗口期,资本流入动能很强。同时,内地居民需要有更丰富、成熟的投资渠道和产品,‘跨境理财通’将是促进资本双向流动的关键一步。”恒生中国首席经济学家王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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