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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有效衔接”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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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随着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我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三农”工作的重心发生了历史性转移。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在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处理好四对关系,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处理好反贫困政策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绝对贫困问题解决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结束。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相对贫困问题依旧严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在实践中要处理好反贫困政策继承和发展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坚持总量稳定、结构优化、动态调整,用足、用好、用活扶贫支农资金。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继续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和各级财政扶贫支农力度,扶上马送一程;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支农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资本、社会组织等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强资金的整合与利用,合理调整资金使用范围、重点和方向,坚持兜底保障和激励引导相结合,提升各类资金扶贫支农效果。
  其次,要充分借鉴脱贫攻坚的有益经验,不断完善乡村振兴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要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中形成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制度,在保持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人员的配置和工作方式,以适应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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