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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飞鹏:深化改革促LPR基准作用更好发挥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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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提升了市场化水平、畅通了货币政策传导、推动了贷款利率下降、促进了银行经营变化,带来一系列成效。进一步深化改革,还需继续完善和发展相关衍生品市场,加大对中小银行技术和人员能力提升的支持力度。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更好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准作用。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21)》,对LPR改革情况进行了阐述。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长期存在“利率两轨”问题,也就是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化无风险利率并存,这影响了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推动贷款利率改革,实现“两轨合一轨”,重点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培育市场化贷款定价机制。
  为此,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宣布启动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推动贷款利率进一步市场化。这次改革主要包括:一是LPR按照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加减点的方式形成,这是实现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有效联动、提高市场化程度的关键;二是LPR报价行在原来10家全国性银行基础上,增加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各2家,总数达到18家,提高报价行的代表性;三是LPR在原来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的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四是LPR报价由原来每天报价一次改为每月报价一次。
  这次改革规范了报价原则。人民银行要求报价行按照自身对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来报价,既充分体现市场化报价形成原则,又可以有效提高报价的参考性。同时,人民银行还引导商业银行机构尽快应用LPR,从2019年第三季度起将LPR应用情况及贷款利率竞争行为纳入宏观审慎评估。2019年底,新发生贷款中运用LPR定价的占比已超过90%。在对增量改革的基础上,2020年3月至8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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