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观点评论

|观点评论

银保机构监事会须发挥应有作用

经济日报 佚名

|
  针对银行保险机构监事会履职中存在的“硬伤”,银保监会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中设立监事与监事会专章,对有关细节进行明确,足以看出监管部门对监事会履职的重视程度,而且有助于促使监事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能否履行好监督职责,是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日,银保监会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其中设置专章对监事和监事会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引发业界关注。
  事实上,对于银行保险机构监事及监事会如何履行好职责,监管部门曾在多个文件和办法中予以明确。比如,原银监会在2012年发布《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对监事会职责与权利、监督职责等进行规范。2013年发布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明确,监事会除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商业银行章程履行职责外,还应重点关注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发展战略,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等七方面工作。
  近年来,通过监管部门的引导与规范,银行保险机构监事和监事会履职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但也要看到,目前有的银行保险机构仍存在“三会一层”职责不清晰,越位履职或者履职不到位问题,尤其是存在监事会监督不到位问题。有的监事特别是外部监事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缺少银行保险等专业知识和相应履职能力;有的不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有的监事会未能履职尽责,对一些问题未能有效监督预防。
  针对银行保险机构监事会履职中存在的“硬伤”,银保监会此次在《准则》中设立监事与监事会专章,对监事的产生、任职时限、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等进行了明确,并以列举的形式指出监事会除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外,还应当重点关注董事会经营决策等六个方面的事项。这些新思路足以看出监管部门对监事会履职的重视程度,也有助于促使监事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