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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森:乡村建设要为农民而建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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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这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包含多层含义,在实际工作中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乡村建设要为农民的生活而建。村庄是农民生活的场所,体现着乡村特有的生活习俗,体现着农民生存和发展的功能性要求。长期以来,村庄以其综合性结构承载着乡村稳定和发展功能,与农民生活密不可分。因而,乡村建设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坚持为农民而建,充分尊重农民生活习惯,让农民觉得舒服,避免为农民做主,更不能强迫农民上楼。保持乡村生活风貌,促进传统文化与时代精神的融合,无疑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一个重要原则。
  乡村建设要为农民的生产而建。村庄不仅是农民生活的场所,也承载着一定的生产功能,与农业生产密不可分,这就要求乡村建设不能简单等同于一般性城市建设,而要尊重乡村生产传统和生产方式,综合考虑乡村建设的混合功能和特殊要求,并顾及未来乡村产业发展趋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居住、经营相互融合,是未来的乡村功能发育健全的一种趋势。以现代民宿业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业的兴起,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村庄单一居住功能,城市消费者的涌入打破了乡村的原有格局,乡村民居的综合功能日益显现,催生出越来越多的乡村发展新业态。
  乡村建设要为农民的意愿而建。“民以居为安”,乡村建设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是为了让农民住得更好,是要让农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不是一味追求脱离农民意愿的“政绩”。因此,各地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要做过分超越认识阶段和发展阶段的蠢事,推动乡村建设行动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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