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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湛: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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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顾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历程,可谓硕果累累。
  从债券市场来看,2005年10月,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亚洲开发银行开启了外国机构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熊猫债)之旅。2017年7月,内地与中国香港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债券通“北向通”)开通,海外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香港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直接购买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债券通“北向通”开通以来,3年多累计成交量超6万亿元,得到了境外投资者和国际市场的高度认可,投资者数量、交易规模、持债余额均实现较快增长,取得亮眼成绩。
  从股票市场来看,2014年11月,首个资本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上海与中国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沪港通)开通。2016年12月,深圳与中国香港市场股票互联互通(深港通)开通。北上资金自开通以来累计净流入超1.31万亿元,流入规模持续扩大;港股通自开通后,南向资金呈现持续净流入的态势,两地互联互通机制持续推进,对双方市场的影响力与日俱增。
  从QFII与RQFII制度来看,2002年年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正式出台,外资真正意义上可以参与A股的买卖交易。2006年,为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证券投资和资产配置的需求,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推出。2011年年底,为扩大跨境人民币的使用,鼓励境外机构和个人持有人民币资产,拓宽人民币回流和投资渠道,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率先在中国香港落地,后陆续拓展至韩国、新加坡、日本、欧洲等主要国家和地区。2019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取消RQFII试点地区限制,并于2020年5月下发《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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