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观点评论

|观点评论

完善制度管好资本市场“看门人”

经济日报 佚名

|
  在提高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成本的同时,大幅提高举报奖励比例,让作为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中介机构真正不敢、不能、不愿造假,让内部举报人制度在规范资本市场“看门人”的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近日,中国证监会一口气对1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如此高密度地“敲打”中介机构并不常见。在某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举报信事发后,如何管好“看门人”话题再度引发热议。
  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为代表的中介机构,与被服务的企业之间是资本市场一种特殊的关系。中介机构为企业服务,赚取佣金,两者首先是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在此基础上,中介机构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审计意见、发行辅导意见等,对企业上市、发行债券等形成“背书”或重要审核依据,帮助市场和投资者把关,因此被称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现代市场经济的约束机制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受制于个体信仰和道德的自我约束;二是交易双方都有的“威慑力量”约束,使对方不敢“坑人”的相互监督;三是依靠媒体、法律、政府等力量的第三方监督。
  从实践看,相关中介机构也是企业,有逐利的天性,仅靠自我约束很难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中介机构和被服务的企业是雇佣关系,没有任何真正相互监督和制衡的威慑力,让被雇佣的中介机构不留情面地核查“甲方”企业,如此监督的实操难度很大。后者可能采取拒绝支付佣金、投诉、反复要求修改财报等方式,使劲折腾“乙方”,让中介机构得不偿失,最后的结果大多是妥协。
  再加上媒体和“打假人”的力量有限,考虑到资本市场的特殊性、市场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普通人要监督专业机构很不容易。政府部门固然有力量监督,但从目前各类中介机构分业监管的现实出发,证券监管部门尚无权力吊销财税系统分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照、司法系统分管的律师事务所执照,更无权注销相关从业人员资格,仅有的罚款、列入中介机构“诚信黑名单”等举措,难以发挥更大威慑作用。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