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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森:三方面着力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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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对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现代化的顺利转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这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力:
  首先,产业发展要适应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换的要求,逐步实现升级换代。目前,我们虽然整体上摆脱了贫困,但脱贫基础还不牢固,脱贫成果还有待巩固,脱贫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一是很多扶贫产业处于低端低效状态。大多数地区的扶贫产业还是以传统的种植、养殖产业为主,现代农业还没有成为脱贫地区的经济主导产业,扶贫产业抗风险能力还很脆弱。二是扶贫市场的低端低效。主要表现为扶贫经营模式以传统的简单农产品生产、经营为主,现代农业产业的商品供应链还不健全,脱贫主体对外依赖度很高,自主经营的能力不足。三是扶贫产品品种单一,农产品深加工不足,低水平循环、同质化竞争的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脱贫成果的价值实现。要改变扶贫产业的上述“传统、低端、单一”的被动局面,就要着力推动脱贫产业领域的转型升级,推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换,实现扶贫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价值循环。
  其次,政策供给要适应政策规模优势到政策撬动效应的要求,实现由“扶”到“送”的有效转变。一是要继续发挥政策存量优势,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制度性衔接,要保持政策连续性,做到摘帽不摘政策、脱贫不脱制度,完成从脱贫到振兴的制度性过渡和交接,这是确保从脱贫攻坚到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二是实现从政策推动到政策撬动的精准转变,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靠政策盘活用好乡村资源、拉动社会资源、厚植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政策土壤,是实现有效衔接、提高乡村社会精细化治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三是完善从脱贫到振兴的政策配套,夯实有效衔接的制度基础。政策在精不在多,在于配套措施的完善和整体效应的发挥。有效的政策供给应顺势而为,在脱贫攻坚阶段,政策供给在于更多地发挥群体效应,形成规模优势;在转换过渡期,应该在制度的配套、配置、协同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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