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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须当好资本市场“守门人”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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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融资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充分、真实、及时地披露信息,是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最核心的特征之一。站在资本市场改革成败的高度,注册制下的中介机构权力更大、担子更重、要求更高,要切实当好“守门人”,担当起应有的责任
  继招商证券因华晨集团债券违约被核查处罚后,涉及永煤控股债券违约案的审计机构日前也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据Wind资讯统计,今年以来已有40余家中介机构被核查或处罚,其中包括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多个类型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投融资活动的重要参与主体。资本市场的这些“看门人”通过勤勉、审慎、专业的核查工作,提供证券承销、尽职调查、审计、法律、信用评级等专业服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防范各类证券欺诈,发挥证券市场直接融资配置资源作用,保障证券发行人和投资人合法权益。
  充分、真实、及时地披露信息,是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最核心的特征之一。站在资本市场改革成败的高度,注册制下的中介机构权力更大、担子更重、要求更高。
  一是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监管部门不直接参与企业上市审核工作,中介机构已由过去“协助发行人应对审批工作”转变为“对拟上市公司是否能够发行”的实质判断主体之一,尤其是证券公司对企业估值评价、财务信息真假判断的权力更大。
  二是中介机构作为上市文件的第一道把关者,承担实质性审核工作,是在用自身声誉对发行人的证券质量作“隐形担保”或“背书”。从科创板改革看,相当一部分券商承销和保荐的科创板企业需跟投,所以中介机构已不再是企业上市无足轻重的“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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