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观点评论

|观点评论

建立科学考评机制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经济参考报 佚名

|
  近年来,围绕商事制度改革,党中央、国务院在企业开办、市场准入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释放了创业激情,激发了市场活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在经济回暖亟待加力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从企业的获得感出发,注重效果评估,注重政策落实,全力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迈进。
  首先,应建立科学的政策绩效考评机制。目前,政府部门内部考核仍有改进空间。上级监督、内部评估、交叉评估是频率最高、成本最低的考核方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等措施的推动下,近年来政府内部考核成效有了明显提升。但是调研也发现,目前的政府内部考核存在改进的空间,例如对市场主体抽查的多,对权力部门抽查的少;对执法对象抽查的多,对执法主体抽查的少;抽查结果公示信息披露不足,等等。
  应当继续完善,将有限的考核资源聚焦在政策执行主体尤其是权力部门的行为上,提高公示和曝光力度,推动政策有效落地。同时,加强第三方评估,利用高校、社科研究部门、社会化智库等组织,制定合理的评估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深入了解和评估政策执行效果,逐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效果的第三方评估工作。此外,应进一步通畅企业感受和诉求的反馈机制。企业是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服务对象,要建立起通畅的、常态化的企业诉求传递渠道,在这方面地方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等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也应运用网络舆情监测、大数据评估等技术措施,全方位掌握商事制度改革的效果和不足。
  其次,要研究和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深层次原因。部分企业家反映,当前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是涉及一些风险和决策责任的事还是不好办,主要是无人担责的现象多了。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因为“反腐避嫌”和“责任追究”,导致懒政或不作为。解决这个问题不应单纯责备干部,更多要从机制上划分好正常工作责任与严重失误、玩忽职守的明确界限,真正建立起市场化的项目招投标机制,真正从成本效益角度选择承包承建方,让干部敢于担责,勇于任事。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