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在线 > 财经 > 观点评论

|观点评论

常修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人民日报 佚名

|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主体是在市场经济运行发展中从事经济活动的微观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有市场主体49万户,其中包括国有工业企业8.37万户、集体工业企业26.47万户、个体经营者14万人。2019年底,我国市场主体总数已经达到1.23亿户,其中企业3858万户,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
  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独特优势之一,它们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和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能不能保护好并进一步激发这些市场主体的活力,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客观要求。从需求角度看,马克思所说的“供个人享受而满足个人需要”的东西,都需要依靠市场主体提供;从供给角度看,只有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才能保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也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有效之举。从目前形势看,一方面,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经济发展已经呈现稳定转好态势,情况比预料的要好;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活动的冲击是巨大的,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面临的压力前所未有、遇到的困难不可低估,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非常必要而紧迫。
  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包括两个层次。首先是保护市场主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只有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才能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今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纾困惠企政策,就是为了支持市场主体摆脱困境。在保护好市场主体的基础上,还需在激发活力上下功夫,帮助广大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这就需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让“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协调运作、形成合力。
加载全文
加载更多

精彩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