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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俊: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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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讨论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总结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总结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显著优势,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目标和十三个方面的任务。全会强调指出,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中之重,要做好这一点就要抓好“两个转化、一个关键”,首先是要将我国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科学的制度体系,然后再将制度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转化的关键在于执行。
  将我国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科学的制度体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综合国力与日俱增,充分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总结概括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十三个显著优势,这是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最为系统完整的总结和表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是这十三个显著优势简单地堆积或相加,而是由这十三个显著优势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有机的整体,发挥这十三个显著优势集成的、整体的作用。这十三个显著优势是历史成就和历史经验的总结,但是如何让它们长久地发挥作用,还需要将它们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这些风险挑战,有的来自国内,有的来自国际,有的来自经济社会领域,有的来自自然界。我们要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只有制度才能发挥长久持续的作用,我们必须将我国制度的显著优势转化为科学的制度体系,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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