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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播+ | 谈宪法,习近平这些话历久弥新

央视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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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播+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宪法始终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多次强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指出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12月1日至7日是我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2月4日还将迎来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在此,央视网《联播+》同您一起梳理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一起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12月3日,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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