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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家人身险公司存产品问题遭通报 3家险企被点名两次

证券时报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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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银保监会通报了2018年产品回溯情况和近期产品备案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本次通报涉及26家人身险公司,其中中融人寿、中意人寿、太平养老3家公司分别被点名两次。
  银保监会称,近期产品备案中发现四大方面问题,包括产品材料问题、产品设计问题、条款表述问题、费率厘定问题。
  产品材料问题方面,一是漏报、少报材料。如,中信保诚某两全保险未报送产品费率表;瑞华健康某疾病保险未报送产品现金价值全表。二是报送材料内容不齐全。如,国华人寿某医疗保险部分年龄无对应的保证续保费率。三是报送方式不规范。如,太平人寿、君龙人寿、中意人寿、北京人寿、中华人寿、中银三星、工银安盛和复星联合健康等公司部分产品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报送产品备案材料。
  产品设计问题包括:一是产品责任设计与产品定义不符。如,太保安联健康某疾病保险,以急性病发生且身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与疾病保险定义不符;天安人寿、珠江人寿某年金保险,保险责任只有年金选择权,或要求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后予以给付,责任设计不合理。二是产品设计存在销售误导隐患。如,人保寿险某重大疾病保险,通过调整附加费用率系数倒算的方式,使产品的第19年和20年、29年和30年费率完全一致。三是产品保障功能弱化。如,和谐健康某护理保险,该产品为万能型,其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保费整体比例较低,不符合护理保险产品本意。四是产品设计雷同。如,中融人寿报送的部分产品严重同质化。
  条款表述问题包括:一是条款表述前后不一或表述不清。如,同方全球2款医疗保险产品,精算报告投保年龄限制与条款约定不一致;太平养老某年金保险,对减保权约定不明确,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风险。二是理赔约定不合理。如,太平养老某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材料中要求除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外,还需提供当次交通工具客票(存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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