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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严罚逃废债传递什么信号

经济日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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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部分高评级地方国企债券接连发生违约,引发信用债市场震荡。有信息披露,有关主体涉嫌以资产重组为名转移优质资产,成立“壳公司”下沉变更股权等“花式操作”,引发市场对其逃废债的强烈质疑,严重挫伤了投资者信心,破坏了市场生态。
  11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表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会议表示,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决维护法制权威,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建立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各地纷纷行动,落实有关要求。河南省副省长王新伟表示,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11月24日,发布公告称“已构成实质性违约,涉及本息金额共10.32亿元”的永煤控股,就已将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永煤SCP003”50%的兑付本金(5亿元)支付至主承销商监管账户,整治效果立竿见影。
  从数字上看,今年债市整体违约率似乎并未出现显著提升,但最近违约个案有所增加,需要引起重视。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
  从周期性上看,这两年是前期发行债券兑付高峰期,目前又正处于经济加快复苏后回归结构性去杠杆周期,一些信用风险进入风险暴露阶段。从体制性因素看,信用债发展10余年来,由于地方国企信用高度绑定地方政府信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下降,导致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债务的隐形担保能力下降,债务“基本面”恶化暴露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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