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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精准诈骗”怎么破

北京商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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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泄露已非新事,由此导致的电信网络诈骗的数量、套路也都呈上升趋势。从原始的盗取社交账号要求熟人转账,到“刷单返利”,甚至能准确报出个人信息的“精准诈骗”连环套,一不留神就让不少人中招。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网络犯罪大数据报告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提到19.16%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多名法律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比较零散,亟待通过系统性法律法规建设加以完善。
  呈现“精准诈骗”态势
  最高法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7年网络诈骗案件仅占全部诈骗案件的7.67%,2018年占比猛增至17.61%;网络诈骗案件平均每案涉及的被告人有3.02人,人数略高于网络犯罪案件;超四成网络诈骗案件为两人及以上团伙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中,有1/5以上被判处五年以上刑期。
  值得关注的是,超半数网络诈骗案件中均有涉及应用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情节;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冒充他人身份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达31.52%,以招聘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案件占比在2018年大幅上升;冒充类型的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多冒充女性或熟人;而有近20%的网络诈骗案件是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进行的“精准诈骗”。
  2016年引发广泛关注的高考生徐玉玉也是“精准诈骗”的受害者,此案入选了本次最高法发布的10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2015年11月-2016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将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诈骗电话2.3万余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56万余元,并造成被害人徐玉玉死亡。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判处其他被告人十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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