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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宣传、私售“飞单”金融理财需防“坑”

金融投资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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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吉雪娇
  以假结构性存款替代保本理财银行人员利用从业身份私售“飞单”、对资产管理类产品收益做出保证性承诺……对于金融理财消费者而言,这些问题有望改善。
  10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将针对相关乱象开展整治工作。值得关注的是,其中列举了43种银行、保险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表现形式。对于消费者,这份“最全金融消费攻略”亦可供参考。
  银行假结构性存款被“点名”
  从此次披露信息来看,银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主要包括产品设计、营销宣传、产品销售、内部管理、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五方面,共计19条内容。
  产品设计方面,产品多层嵌套,结构复杂,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材料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善;结构性存款假结构,替代保本理财,或按保本产品宣传销售;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区间测算不科学合理,存在诱导性表述等问题被“点名”。
  营销宣传方面,则主要表现为不当宣传和误导销售。具体包括对产品和服务宣传时引用不真实不准确的数据和资料,对过往业绩进行虚假或夸大表述;对资产管理类产品未来效果、收益等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使用偷换概念、不当类比、隐去假设等手段,误导消费者相信或有理由相信金融产品和服务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符。
  此外,产品销售方面,相关侵权行为则包括未对消费者进行适当性测试而销售产品,销售的产品风险等级与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销售过程中未严格区分自有理财产品与代销产品,使消费者混淆二者的区别;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从业身份或借助机构营业场所私售“飞单”;理财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双录”,或先交易后双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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