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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省心省力收租 分分钟是陷阱

乐居财经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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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约三至五年,专业公司帮你代购家私家电、经营管理……本以为将闲置房屋出租给专门经营酒店式公寓的公司,既能收租赚钱,又省心省力,却不知可能已经走进了对方的“陷阱”之中。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如今出现一些公司,开始时声称经营酒店式公寓,需租赁房屋,但签订合同后不久,却不支付租金,收了屋主的家私家电配置款,便“携款跑路”不知所终。
  出租房屋先交家私家电配置款
  广州的金女士在南沙有一处60多平方米的闲置公寓。2017年12月,金女士与某春房屋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将涉案公寓以每月2500元的价格出租,租金每年递增,押金5000元。合同另附《家私家电配置清单》,由金女士支付家电家私配置款,某春房屋租赁公司代为购置。
  根据双方认定的《家私配备明细》,所有家电家私配置款合计48000元。某春房屋租赁公司提出由自己垫付15000元,以6个月的租金抵扣,再扣除5000元押金,金女士只需支付28000元。合同签订后,金女士便向该公司支付了28000元的家私配备款。
  然而,该房屋租赁公司在此之后一直未向金女士支付租金,物业、水电等费用一直不交,家私家电也一直没有配置,金女士多次催促,对方却一再拖延。直到2018年4月,金女士再次拨打对方电话,却始终无法接通,该公司也人去楼空。
  公司携款“跑路” 不少市民“中招”
  记者从南沙法院了解到,类似的情况不在少数,2018年至今,南沙法院受理因公寓式酒店经营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共15件,涉及5家公寓式酒店。此类案件中,酒店管理公司或房屋租赁公司会向同一公寓楼盘内的多个业主承租房屋,之后由公司统一配置家具家电后用于公寓式酒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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